首页>政策法规>核心政策60条>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5年前,对岛内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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