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法规>核心政策60条>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2025年后,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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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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