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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 创新审判工作机制破解司法执行难题

发布日期:2020-08-28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海南省积极探索破解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题新路径

  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是人民法院依照我国《刑法》总则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被告人判处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以及依照我国《刑法》分则各罪规定,对被告人单处或并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和因刑事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害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判项。当前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难、执行到位率低,是全国法院普遍面临的执行难题。为此,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形成一套高效能、易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工作机制。

  一、精准施策、创新机制,破解执行难题

  一是以直击问题破解执行难题。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是我国刑事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执行局,属于“大执行”范畴,工作牵扯多,在执行工作中,有必要将执行局负责执行的财产性判项这个大难题单列出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嵌入罪犯“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核心要件,对移送立案、集中执行、规范实施、案后回访等四个环节分别制订工作规范,确保审监庭在集中执行财产性判项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惩罚与改造、实体与程序、公正与效率三大关系,切实解决执行难题。

  二是以制度优势转化为执行效能。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深化推进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工作,探索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刑事执行处(局),专司统管辖区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的执行和减刑假释工作。同时探索建立相同被执行人案件统一集中集约执行制度,对被执行人相同的案件,由首先受理法院集中执行,解决因不同法院间在财产处置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执行效率低、执行尺度不统一等现实问题。

  三是以协同执行平台推动生效裁判执行。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连接检察机关和辖区监狱,实现对罪犯远程庭审、询问、约谈及回访。与监狱管理部门搭建执行工作专线,通过专线及时了解罪犯的服刑表现,查询罪犯服刑期间的专用卡余额和消费情况,方便文书送达和执行工作的开展。与检察机关构建执行工作平台,实现刑事减刑、假释工作、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司法信息全面对接,及时分享审判执行工作数据,共同推进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质效。

  四是以立审执一体化防范财产性判项“空判”。规范法院内部刑事审判庭向立案庭移送立案工作程序,理顺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的工作关系,形成立审执一体化联动工作合力。探索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涉众类诈骗犯罪案件推行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弥补侦查机关对犯罪所得或转移的财产查扣冻不到位情况,确保下判时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有可供执行的内容,在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对上述两类犯罪向全社会征集被告人财产线索,积极防范财产性判项“空判”问题。

  五是以逆向监督审判杜绝裁判不明、财产不清。明确审监庭与刑事审判庭之间征询与反馈的工作职责,逆向监督审判工作,促使刑事审判庭主动强化对涉案财产的审查、裁判,有效避免因裁判不明导致执行难题,确保生效裁判顺利执行。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利用执行查控系统,综合统查被告人财产,逆向监督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对被告人违法所得和非法占有、非法处置的财产的查扣冻,实现“判项准”“有财产”“执行快”,有效破解刑事裁判涉财产性判项的无财产可供执行难题。

  二、集中集约、优化高效,彰显执行成效

  一是优化了审判执行资源。率先打破全国法院机构职能常规,重新布局相关审判资源,创新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方法,使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与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工作相衔接,提高自动履行率,实现逆向监督,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高效执行工作机制。

  二是提高了刑事执行质效。2019年,海口中院受理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案件195件,结案177件,结案率90.76%。执行到位金额4882万元,上缴国库2283万元,退赔受害人2599万元。在上缴国库的案件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40件,履行金额322万元;在退赔受害人的案件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30件,履行金额2267万元,实现执行结案率、执行到位率指标双升。

  三是打造了司法改革样板。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主要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执行后款物均缴入国库,属于国家依职权执行事项,意义重大。海南省探索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新模式,优化了执行资源,切实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成效,相关做法获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肯定,并向全国法院系统进行了复制推广。

  四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涉财产性判项案件的执行难点在于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涉众案件和涉黑恶案件,容易引发信访维稳事件。海南省通过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在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间建立社会关系修复连接点,进一步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维护了司法公信力和刑事执行公平正义,也维护被执行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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