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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1〕8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3月15日七届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医学教育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要求,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提高海南自贸港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立足省情,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着力制度集成创新,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健康海南建设提供坚实的医学人才保障。
(一)到2025年,医学教育学科的国际化特色进一步凸显,专业结构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在海南医学院基础上升格为海南医科大学,海南大学生物医学和药学等相关学科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和海南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新增10个硕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授权点,新增5个涉医类高校(含国内外名校分支机构),建立1-2个国家级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1个国家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新建5-10个国家住培重点专业基地,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到2030年,建成具有海南自贸港特色和热带医学特色、更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国内先进的医学教育评价体系。新增10个涉医类高校(含国内外名校分支机构),新增20个硕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授权点,医学类研究生在校生达3000人左右,服务海南自贸港和健康海南建设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五个“新”。以新理念谋划医学发展,以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发展,以新内涵强化医学生培养,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以新评价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二)坚持两个“转变”。总体上适应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促进健康为中心转变,向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学发展转变。
(三)坚持一个“定位”。从“大国计、大民生、大学科、大专业”重新定位医学教育,强化医学生人文内涵和专业素养培养力度,强力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1.加快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完善“专、本、硕、博”多学历层次衔接的医学教育总体办学格局。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专科)护理专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药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支持海南医学院新增医学类硕博学位授权点建设,支持海南大学新增生物医学工程、药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专业及学术型研究生倾斜。
2.加强医学专业建设。统筹构建“医、药、护、技、管”多学科专业,指导海南医学院聚焦医学专业,重点加强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以开设全覆盖的西医类专业为主,兼顾开设中医类专业、理学类专业和管理类专业,建立“中西医兼顾”“医药兼顾”“医防兼顾”“医技兼顾”“医理兼顾”“医管兼顾”的医学教育大平台,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为发展康复服务、健康养老服务提供支撑。
(二)加快高水平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1.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以新医科理念改革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卓越临床医生。加快基于器官系统的基础与临床整合式教学改革,强力推进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建立医学生临床实践保障政策机制,强化临床实习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对考生外语水平、心理素质、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技能的考查,强化实践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培养。完善“5+3”一体化教育项目。
2.加强基层医生和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深入推进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教育和“3+2”医学人才培养改革,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为乡镇卫生院和城镇社区卫生中心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为村卫生室和边远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高职定向医学生。系统规划全科医学教学体系,推动成立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支持海南医学院成立全科医学院。积极申报国家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加强师资培训。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扩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面向全体医学生开设全科医学教学课程。
3.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公共卫生教育的定位,依托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探索以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教育模式与“5+3”一体化教育模式相融合的方式,开展预防医学人才培养。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3年内建立1-2个国家级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依托海南医学院与三亚海棠湾国际医学港建立国际公共卫生学院。将公共卫生专业硕士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开展“全健康”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鼓励学科交叉,跨部门合作,发挥海南相关院校的学科优势,探索实施医学博士(MD)+公共卫生专业硕士(MPH)医防结合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医学类研究生申请攻读MPH专业学位的“第二学位”或报考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双学位”,做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公共卫生专业硕士(MPH)学位的衔接。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全健康理念等教育,强化医学生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专业实践能力。
4.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中医药主干专业,加强对中医药传统文化功底深厚、热爱中医的优秀学生的选拔培养。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培养。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争取建设一所高等医学中医院校。
5.加强护理学人才培养。提高高职护理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本科护理学人才培养改革,构建多层次、多样化护理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国际化护理人才培养,建立理论、实践教学与临床护理实际有效衔接的课程体系,加快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护理教师队伍,提升学生的评判性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严控无教学医院等临床实训基地的院校举办护理专业,对不符合专业办学标准、不具备办学条件的院校不得设置护理专业,原则上非医药卫生类院校不得举办护理专业。
6.加强药学人才培养。加强药学实验和医院、药企实习,培养懂医精药复合型临床药学人才和专业技术型药学人才。建设药学学科博士点,创新药学人才培养模式,鼓励聘请药企高端研发人才为研究生兼职导师,以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为契机,培养高水平药学人才服务于医药产业国际化技术平台、新药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新药创制公共服务平台及药物临床试验协作网络平台,积极推进南药、黎药、海洋生物医药等研发并推动成果转化。
7.加强眼视光学以及其他医技类人才培养。鼓励海南医学院等相关医学院校开设眼视光等紧缺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近视保健、视力健康管理等专门人才。支持海南师范大学等有条件的师范类高校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课程,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加强影像技术、康复医学、检验技术、生物技术等医技人才培养,科学设置康复医学、康复治疗等相关教学内容,加快康复、运动医学等专业人才培养,满足群众和社会需求。
8.加强医学与多学科交叉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升级传统医学专业,大力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医管学科交叉融合,面向前沿生物医学研究与应用,重点打造生物医学工程学科,集合优势资源建立生物、医学、工程学、信息学的交叉学科培养平台,探索构建医疗器械领域高端人才的培养体系,开展新兴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建设,如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
9.加强国际化医学人才培养。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高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加强与世界一流医学类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支持以热带医学为特色的“一带一路”热带医学联盟建设,开展高水平医学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研究。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口高新区药谷等为重点,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举办医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支持境外高水平医科大学和职业院校独立办学。落实海南省医疗卫生“精英人才”赴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医院跟班学习计划。
(三)全力保障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1.着力加强医学学科建设。按照“本-硕-博”一体化的原则,加大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布局和支持力度,重点建设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等省级重点特色学科建设。大力推进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平台,以及重点专科、学科、专培基地建设。
2.深化本科医学教育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医学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着力提高教学水平。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智能医学教育新形态,推进学生学习模式改革。
3.系统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基地建设。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全覆盖开展一流专业建设。大力推进医学一流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专业思政建设。到2025年底,共建设15个左右省级医学类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5门左右省级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50门左右省级医学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大力推进国家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开展一流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海南大学三亚医学研究中心、海南大学创新药物与食品研究院、海南医学院海南药物研究与开发科技园建设。
4.夯实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深化医教协同,制定高校附属医院认定标准,加强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管理,将人才培养质量纳入附属医院绩效考核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职称晋升评价的重要内容。把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建设纳入高校发展整体规划,强化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增加对附属医院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健全临床教学组织机构、建设临床技能中心、稳定教学管理队伍,围绕人才培养整合优化临床科室设置,设立专门的教学门诊和教学病床,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
(四)推进住院医师培训创新发展。
全面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培训质量内涵建设。夯实住院医师医学理论基础,强化住院医师临床思维、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将医德医风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程,提高外语文献阅读与应用能力。完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加大全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力度。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防治结合的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五省代培”项目。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住培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推进国家或省级评估全覆盖,落实培训基地动态调整。择优建设一批国家住培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和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
(五)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
将急诊和重症抢救、感染和自我防护以及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作为医务人员的必修课。创新继续教育方式,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岗位聘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网络,加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逐步推广可验证的自学模式。各市县医疗单位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规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
(六)推进医学教育评价创新发展。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改革医学教育工作整体评价,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主动参与医学教育质量评估认证,将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住培考试通过率作为评价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才使用评价机制。完善职称晋升办法,拓宽医务人员执业发展空间。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强调临床实践等业务工作能力,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改进教师科研评价,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格学业标准,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实施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本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省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工作等相关部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
(二)保障经费投入。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补助标准,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机制,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投入,合理确定医学门类专业学费标准,完善对贫困家庭医学生的资助政策,统筹资金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支持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创新。
(三)强化督导监测。建立健全督导监测机制,按照部门责任分工对实施进度和实效进行检测评估,加强对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实施常态化的督导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
附件: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