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解读>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投资自由便利

如何建立电子处方中心?

发布日期:2022-10-26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答:【政策依据】

1.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明确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

2.2019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施行,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但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3.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

【政策解读】

海南电子处方中心是整合医保、卫健、药监、商保等各方数据,让数据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平台。该政策针对当前放开网售处方药存在的处方互认、患者隐私保护、医保结算等多方面难点,以互联网+医疗的方式,打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处方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全面提升治理效能,是处方升级管理的重要探索

【适用条件】

海南电子处方中心系统平台建立起来后,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不得销售的药品外,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未来将覆盖全省所有医疗机构、药店,并逐步实现全国互联互通,为全国各地群众来海南就医提供服务便利。

【操作流程】

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将整合医保、卫健、药监、商保等各方数据,通过对接互联网医院、海南医疗机构处方系统、各类处方药销售平台、医保信息平台与支付结算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实现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



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 | 大事记 | 联系我们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19005356号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5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