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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境外职业资格的境外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如何管理?

发布日期:2022-10-26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答:【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资格认定,实行单向认可清单制度。

2.2020年9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3.2020年9月,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等27部门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认可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2020)》。

【适用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已取得海南省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工作许可证的境外人员,且认定的职业资格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认可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2020)》范围内,均可申请参加技能认定。

【操作流程】

1.申请。申请技能认定的境外人员,由聘用单位向省级人才服务“单一窗口”申报,并提交申请人的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由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文本)、专业服务范围和聘用单位对其境外职业资格真实性、有效性的承诺书等材料。

2.受理。省级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省级人才服务“单一窗口”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材料移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3.认定。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进行技能认定,并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通过技能认定作出决定。对通过技能认定的,根据其技能水平等情况确定其专业服务范围;对不通过技能认定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

4.发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通过技能认定的境外人员颁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技能认定合格证》,并在合格证上备注其专业服务范围和有效期限。

【实施效果】

目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单向认可23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境外职业资格共2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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