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执行例外措施进口货物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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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我国对重点旧机电产品等货物实施进出口禁限管理。为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2025年7月商务部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以下简称《禁限清单》),对部分货物在海南自贸港“一线”执行例外措施,包括60种取消进口许可证的重点旧机电产品,38种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的货物。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禁限清单》执行例外措施中“60种取消进口许可证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的进口管理。

38种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的货物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业务办理

申报注意事项

企业需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申报,其中:

(1)“申报地海关”填报海口海关所属隶属海关(不含“三沙海关”)或业务现场的关区名称及代码。

(2)“货物属性”栏选择“49-海南自贸港放宽贸易管理”。

(3)其它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制。

    管理要求

(1)账册自动生成:

企业首次进口取消进口许可证的旧机电产品时,报关单放行后系统自动建账入账;后续进口数据自动纳入账册,无需企业手动申报账册。

(2)账册并行管理:

若货物同时符合“零关税”和“取消进口许可证”要求,完成“零关税”申报后,只需勾选对应货物属性代码即可,各账册平行联动。

(3)使用范围限制:

仅限海南自贸港内最终用户生产自用,不得在岛内流转、不得转卖到内地。

(4)解除监管流程:

因不可抗力损毁、报废等需解除监管的,需经海南省执行例外措施主管部门同意,再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请调整账册。

四、政策便利

1.服务产业发展。

我国现行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74项旧机电产品中,例外措施对其中60项(占比超80%)自“一线”进口产品取消许可证要求,覆盖医疗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电力设备等重点领域,可高效服务企业并助力相关产业发展。

2.通关流程简化。

对《禁限清单》执行例外措施的60种重点旧机电产品,取消进口许可证验核要求,企业进口时无需提前申领许可证,也无需在申报时填报许可证编号,仅需在报关时多勾选一个货物属性代码(49),无额外申报要求,省去许可证“申请-审批-验核”全流程。

3.监管便利高效。

传统账册管理模式依赖企业申报账册清单,手续繁琐,新模式通过“系统自动管控+人工重点核查”实现无感监管。既减少企业操作成本,又通过账册完成执行例外措施货物全流程管理,确保货物仅限海南自贸港内最终用户生产自用,实现“放得开、管得住、效率高”的监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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