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批出岛、集中申报” 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2025-09-26/

-- 分享 --

1. 什么是海南自贸港“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

“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是海南自贸港海关监管货物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的通关监管模式,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先分批办理货物出岛通关手续,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集中申报及税款缴纳手续。

2.哪些企业适用“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

《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明确的“高级认证企业”和“白名单”信用等级企业。

3.哪些货物适用“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

适用于从海南自贸港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的海关监管货物,具体包括以下3类:

(1)“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

(2)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保税货物

(3)自境外进入海南自贸港时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

4.“分批出岛”货物必须由“同一口岸”出岛吗?

海南自贸港共设有10个“二线口岸”,企业可通过其中任何一个“二线口岸”将货物分批运送出岛。

5.企业如何办理“分批出岛、集中申报”业务?

企业需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完成分批出岛和集中申报手续:

分批出岛:

企业应当于每次发货前,通过系统如实申报“分出账册清单”与“核放清单”。若货物涉及许可证件管理,企业应在货物进入内地前取得相关许可证件。

集中申报:

企业应当及时归并本自然月内“分出账册清单”申报数据,填报“集报账册清单”,对系统生成的报关单进行确认,在次月25日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并按时完成税款缴纳。若货物涉及许可证件管理,企业应向海关交验相关许可证件。

6.报关单中的“入境口岸”“消费使用单位”应如何填报?

企业以当月最后一批次出岛货物的“二线口岸”及在内地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实际情况填报。

7.若“分批出岛、集中申报”货物涉及许可证件管理,企业需注意哪些合规要求?

(1)企业应在货物进入内地前取得相关许可证件,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核放清单”时,将许可证件作为附件上传。

(2)企业办理集中申报手续时,应向海关交验相关许可证件。

8.集中申报时,税率与汇率的适用标准如何确定?

集中申报适用企业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计征汇率。

9.相较于传统逐票报关模式,“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有哪些便利和优势?

(1)优化通关便利度。

对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的海关监管货物,突破传统“一批一报”模式限制,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批出岛、集中申报”通关模式,解决货物小批量、高频次出岛多次申报的痛点。

(2)提升出岛灵活性。

“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允许企业通过海南自贸港任意“二线口岸”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时按最后一批次实际出岛口岸填报即可,大幅提升企业物流调度自由度。

(3)延长申报缓冲期。

有效延长企业申报及税款缴纳缓冲期,如7月1日出岛的货物,企业最长可延至8月25日办理集中申报并按规定完成税款缴纳, 助力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

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

大事记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19005356号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5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