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9/
一、起草背景
为积极推进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前海关重点工作,按照中央部委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制度设计,围绕对享惠主体进口的“零关税”货物实施账册管理的任务要求,海口海关深入研究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监管等业务,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拟定《海口海关关于启用海南自由贸易港账册清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起草依据主要是《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货物账册管理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加工(增值)账册管理办法》,属于上述制度的配套制度。
二、主要内容
《公告》包括12条及2个附件(账册清单填制规范、分出集报账册清单填制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一)账册清单的定义及核心作用。
账册清单是用于核注“零关税”货物账册、区外保税加工(增值)账册等海关智慧监管平台账册的单证,其核心作用是衔接企业料号级数据管理,简化报关流程(第一条、第二条)。
(二)必须填报账册清单、可以免于报关的情形。
必须填报:货物进出境、进入内地、企业间流(结)转业务(第二条)。
免于报关:结转、销毁(无收入)、同类账册间流转等业务(第四条)。
(三)账册清单的填制规范的关键要求。
需填写预录入编号、清单类型(如普通清单、企业间流转清单等)、账册编号、商品编码等。例如:
清单编号:20位唯一编号,首字母“T”标识账册清单(附件第二项)。
料件/成品标志:料件填“I”,成品填“E”,边角料填“R”等(附件第九项)。
(四)账册清单与报关单的数据的关联关系与修改情形。
答:账册清单数据自动生成报关单。若报关单需修改:
涉及账册清单修改的,需先修改账册清单(第七条第三项)。
账册底账已核销的,清单不得修改或撤销(第七条第五项)。
(五)货物流转时转入和转出企业的填报顺序及逻辑。
答:转入企业需先报送账册清单,转出企业随后报送。双方账册分别核增和核减(第六条)。
(六)账册清单的修改或撤销条件及具体操作步骤。
需撤销:对应报关单需撤销的,清单一并撤销(第七条第一项)。
仅修改清单:若修改不涉及报关单,可直接修改(第七条第二项)。
(七)商品项归并的具体条件和例外情况。
料件:10位商品编码、计量单位、名称、规格型号等均相同,且不涉及重点商品管理(第九条第一项)。
例外:消耗性物料与其他“零关税”料件不得归并(第九条第一项)。
(八)“报关标志”在不同业务类型下的填报差异。
报关:需办理报关单的业务(如销售至内地)。
非报关:企业间流转、销毁等业务(附件第十五项)。
(九)账册清单的编号规则。
清单编号为20位,首字母“T”标识账册清单,后接海关代码、业务类型、日期及流水号,确保唯一性(附件第二项)。
(十)涉及放宽贸易管理的货物调整账册情形。
放宽贸易管理的货物账册调整参照本公告执行,需填报“放宽贸易证件”栏目(第十条、附件第三十三项)。
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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