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加工(增值)专用账册管理事宜的公告》政策解读

2025-10-09/

-- 分享 --

政策背景

Policy Background

为积极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前海关重点工作,按照海南自贸港封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制度设计,围绕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加工(增值)货物实施账册管理的任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署令第219号公布,署令第262号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8号),拟定《海口海关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加工(增值)专用账册管理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总体思路

Overall Approach

按照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政策,借鉴海关加工贸易账册管理体系和成熟管理经验,适应海南自贸港独特的政策优势和监管需求,创新海南自贸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加工(增值)货物专用账册监管制度。建立以备案企业为单元,依托智慧海关建设,运用“一企一账”等管理手段,搭建一个系统、一个链条,对海南自贸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加工(增值)货物实现既严密又高效的智慧监管,减轻“二线”监管压力。

针对海南自贸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加工(增值)货物政策要求及监管特点,实施多种耗料核算方式、自动生成账册清单等便利化措施,最大程度简化企业申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依托智慧海关建设,将海南自贸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加工(增值)货物的通关、风控、查验、稽核查等全链条监管纳入海关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实施统一的风险布控和实货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主要内容

Major Contents

《公告》共11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区外保税加工(增值)账册”适用范围。

区外保税加工(增值)账册是海关对海南自贸港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备案企业,利用保税料件开展加工增值免关税业务时,用于管理进口料件耗用及流转的监管系统。仅适用于使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并适用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的企业。  

(二)明确设立保税加工(增值)账册申报流程。

料件申报进口报关单、加工制成品申报内销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需要同步申报账册清单。

核增:进口料件时,企业申报账册清单后系统生成进口报关单,报关单放行后账册核增。 

核减:内销或者出口(含退运)料件及其加工制成品时,企业申报账册清单并办理出口手续,货物出境后账册核减。 

(三)核销周期的时间要求及延期申请的条件。

核销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企业需在核销周期结束前60日内报核。因正当理由需延期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后最长可延至90日。若因数据量大、系统故障等原因,经海关批准可暂停计算时限并延长周期。

(四)区外保税加工(增值)专用账册的进、出、转、存、销等业务未在本公告明确的,参照金关二期系统区外加工贸易账册管理规定执行。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

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

大事记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19005356号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5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