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0/
一、起草背景
为积极推进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前海关重点工作,按照中央部委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制度设计,围绕对享惠主体进口的“零关税”货物实施账册管理的任务要求,总署稽查司抽调海口、深圳、南京等海关专家成立工作专班,深入研究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监管业务,多次组织专班工作,到海南开展实地调研。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拟定《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货物账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起草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等。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一)
总体思路。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政策,以管住管好“零关税”货物为目标,坚持守正创新,借鉴海关保税账册管理体系和成熟管理经验,适应海南自贸港独特的政策优势和监管需求,创新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账册监管制度。
建立适应“零关税”货物账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以享惠企业为单元,依托智慧海关建设,运用“一企一账”等管理手段,搭建一个系统、一个链条,对“零关税”货物实现既严密又高效的智慧监管,减轻“二线”监管压力。
针对“零关税”货物政策要求及监管特点,实施有别于保税货物、一般贸易货物的管理模式,创新进口径予放行、多种耗料核算方式、自动生成核注清单等便利化措施,最大程度简化企业申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依托智慧海关建设,将“零关税”货物通关、风控、查验、稽核查等全链条监管纳入海关主干系统,实施统一的风险布控和实货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二)
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三个章节共26条。
1
第一章
“总则”包括适用范围、智慧监管等3条,主要明确了以智慧海关建设为抓手,对“零关税”进口货物使用账册管理,实施“一企一账”智能高效监管。
2
第二章
“账册的管理”包括账册的设立核注和注销、进出口和流转管理、加工和核销管理以及其它管理等19条。
一是为进口“零关税”货物的享惠企业,按照货物不同类型分别开设加工、物流等子账册。建立账册核注清单,用于账册的核增核减。
二是对“零关税”货物进口径予放行、非径予放行,出口境外、享惠企业间结转、单向结转至金二保税账册、转为国内流通等进出转等流转明确了申报及管理要求。
三是参照保税加工账册的管理模式,明确了“零关税”货物可使用单耗、耗料清单和工单等核算模式,建立核销制度,细化了核销的具体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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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为进口“零关税”货物的享惠企业,按照货物不同类型分别开设加工、物流等子账册。建立账册核注清单,用于账册的核增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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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对“零关税”货物进口径予放行、非径予放行,出口境外、享惠企业间结转、单向结转至金二保税账册、转为国内流通等进出转等流转明确了申报及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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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参照保税加工账册的管理模式,明确了“零关税”货物可使用单耗、耗料清单和工单等核算模式,建立核销制度,细化了核销的具体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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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附则”包括法律责任、解释权、生效日期等4条。
三、需要重点说明内容
(一)
关于“零关税”货物账册。
按照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相关要求,对享惠主体进口的“零关税”货物实施账册管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智慧监管平台下新建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账册管理系统,用于管理“零关税”货物的进出转存用等情况。同时与适用加工增值、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的货物监管、风险布控、征税、通关、稽核查等其它业务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多部门协同监管。
(二)
关于“零关税”货物的账册管理要求。
“零关税”货物的监管有别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外保税货物的监管,既包括加工也包括物流,还涉及设备、运输工具等,目前在海关内部暂无可以直接适用的管理制度。为做好“零关税”货物的监管,本办法明确了账册的设立、变更、核算、核销等具体管理要求,通过账册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
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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