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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2022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8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2022年版)》的通知

辖区各地市中心支局、辖内各县市支局,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南商(中国)海口分行,汇丰(中国)海口分行,海南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

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升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指导意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前期已经参与试点的银行,应依据本指导意见及时修订本行试点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反馈。

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妍琦,联系电话:0898-68562549。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2022年版).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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