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5年前,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政策法规

更多> >

相关解读

更多> >

核心政策60条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

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

大事记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19005356号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5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