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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关于做好市县实现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8-3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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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
《关于做好市县实现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
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各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

8月25日,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市县实现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肺炎指[2022]96号)。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向好,省指挥部制定了《关于做好市县实现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9日


关于做好市县实现
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
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细则

高质量社会面清零阶段是指已实现高质量社会面清零,但疫情尚未结束的阶段。此过渡阶段存在疫情扩散和反弹的风险,按照以市县为单位,分类指导、有序开放的原则,逐步恢复社会活动。

一、可开放

(一)恢复工业、农业生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坚持“两点一线”工作生活方式。

(二)恢复城际公共交通,社会面高质量清零的市县,低风险区的乘客凭海南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通行,人员按75%限流。恢复市内公共交通,市民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通行。

(三)有序恢复学校教学。学生及同住人在开学前7天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3天内无从高风险区降到中风险区的旅居史,完成7天健康监测凭入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入学;开学后学校每天抽20%师生开展核酸检测。

(四)开放公园、广场、海滩等露天公共场所。

二、有条件开放

(一)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相关场所:超市、“菜篮子”商店、药店等,需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并采取扫地点码、测温、戴口罩、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措施。

(二)出海作业:严禁擅自在海上与境外渔船渔民进行渔获交易,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与境外渔船渔民接触。远海渔船作业返回后,返港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内5次核酸检测。近海大中型渔船每航次返港人员需完成不少于“5天4检”的核酸检测,小型渔船返港人员进行3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

(三)工地施工: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每天1次核酸检测。

(四)快递、外卖:从业人员每天1次核酸检测。

三、暂不开放

(一)棋牌室、麻将馆、茶馆、网吧、酒吧、影剧院、健身房、KTV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

(二)餐馆、食堂暂不开放堂食。

(三)暂不举办大型线下会议和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广场舞、聚餐、赶集等群体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暂不恢复经营性旅游活动。

(五)暂不恢复农贸市场和渔业交易市场。

四、总体要求

在此阶段,继续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一)严格中高风险区管理和低风险区3天1检的核酸检测策略。

(二)严格定点医院、方舱、隔离点管理,严格“三出”(出院、出舱、出隔离点)人员管理。

(三)落实“三保”(保洁、保安、保供)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防护和管理,每天1次核酸检测。

(四)落实公共场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勤洗手、通风换气、遵守一米线、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五)无中高风险区的市县,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实行常态化防控。

以前所发文件中与此件不相符的,按此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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