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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试点暂时出境修理货物进口税收政策满月

发布日期:2024-06-11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海南日报记者日前从海口海关获悉,海南自贸港试点暂时出境修理货物进口税收政策落地实施已满月,海关共计受理54票暂时出境修理货物复运进境申报手续,货值2亿元,免征关税245.8万元。

根据海关总署等多部门规定,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营的符合政策条件的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无论其是否增值,免征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货值95.3万元,免征关税6.8万元。”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通关保障中心经理周晨笛表示,企业率先享受到该自贸港政策红利,通过暂时出境维修发电机控制组件、客舱空气压缩机等零部件,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助力航空企业发展。

据统计,自贸港暂时出境修理货物进口税收政策效应初显,目前涉及主要商品为飞机发动机、空气分离组件、客舱空气压缩机等飞机维修关键零部件。为推动政策效应持续释放,进一步扩大政策享惠主体,海口海关就政策执行事项与辖区企业开展多次座谈交流,指导企业获批政策享惠资质,及时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高效便捷完成修理货物复运进境电子申报。同时建立健全“预审材料、即时审批、快速通关”的通关机制,指导企业用好用足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

接下来,海口海关将持续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动态收集企业意见诉求,及时开展政策实施评估,保障通关便利化的同时,加强全链条监管,提升正面监管效能,以“管得住”支撑“放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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