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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金融机构

发布日期:2020-02-24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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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将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高起点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取消外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的准入门槛和股权限制,外国银行与本地银行享受完全平等待遇。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实行利率市场化,开放外汇市场,培育开放型的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实施离岸贸易型和离岸投资型金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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